重庆市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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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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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但当事人至今仍未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6年度或以往年度的年度报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申辩或举行听证。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当事人可要求陈述、
公告机关联系方式: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代办进出口权经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的行为违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韩国嘉隆贸易重庆代表处等140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下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重庆进出口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1月16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xls对当事人发布了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
63725709。地址:重庆进出口证申请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名单见附件),
第三十二条、
重庆进出口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登记证的行政处罚。
第八条以及《重庆进出口证申请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7月31日分别通过《重庆时报》和《重庆工商红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