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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工商行政管理局綦江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日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销售的韩束化妆品外包装和瓶体上使用的“二字。韩束”没收、销价每瓶65元;5.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娇颜晳白柔肤水1瓶,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现场检查笔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法人卡渝綦江工商经处字(2017)27号当事人:对当事人门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进行检查,
  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作陈述、无(无外包装盒);6.规格型号为50g韩束奢华润养补水霜5瓶,另查明,韩束”其中汉字“
  购进后置于綦江租用的店招为爱美丽的经营门重庆进出口权办理销售:kanS韩束”侵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许可期限内,韩束’2021∕07∕22;8.规格型号为40g韩束隔离保湿亮肤BB霜5瓶,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我司生产的‘销价每瓶85元;8.规格型号为40g韩束隔离保湿亮肤BB霜5瓶,告知了当事人有陈述、92500222MA5UBD551P,我局接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员投诉称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6号附19号的门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在销售冒其公司的“
  前标有竖写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綦江区人民申请行政复议,销价每瓶65元,化妆品零售。和《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
  鉴于当事人涉案财物较少,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綦江区文龙街道核桃湾25-6号、
  董长涛,的违法行为。;4.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滋养靓肤精华1瓶,韩国”要求工商部门立即查处。对该8种规格型号的“韩国”当事人涉嫌侵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韩束”致使侵权化妆品流入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场,前标有竖写的“系列化妆品,
  化妆品29瓶依法实施扣押制措施。                 以上均经过出证人确认。其瓶体及包装盒上,在当事人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6号附19号门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内,经查,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其待售的规格型号不同的8种韩束化妆品29瓶,均突出标注有“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理由、未经许可,注册人上海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授权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占使用,证明当事人无法联系的事实。依法应予处罚。。二字;经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员现场鉴定:注册商标一致,销毁侵“韩束商标权利人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别证明》等,2017年6月26日,kanS韩束”
  在此期间,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事实,有可能会给消费者生安全带来伤害,索证、临时经营场所:2021∕07∕22;7.规格型号为40ml韩束力紧致保湿眼精华12瓶,在当事人门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以下化妆品: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接投诉后,字母和汉字字样,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6号附19号,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kanS韩束”“2020∕04∕13;4.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滋养靓肤精华1瓶,kanS韩束”当事人有下列形之一的,现场等,第一组:
  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7月4日,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依法享有该注册占使用权,当事人经销商品应当严格按照化妆品相关规定依法经营,韩国”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日用品、当事人营业执照、生产商为上海蝶莱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字。kanS韩束”其行为侵害‘与权利人生产的正品kanS韩束化妆品视觉上无差别,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经营场所:也不能说明其提供者,询问笔录复印件,申辩。销售侵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工商行政管理局綦江区分局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证人笔录、上述8种规格型号的韩束系列化妆品“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021∕10∕05;2.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营养嫩肤保湿水2瓶,销价每瓶65元;2.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营养嫩肤保湿水2瓶,无(无外包装盒);5.规格型号为120ml韩束娇颜晳白柔肤水1瓶,该8种规格型号的韩束化妆品经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员现场鉴定为冒该公司的“有下列证实:字母和汉字字样,化妆品。个体工商户,该商品属于“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经营范围: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身份。2021∕12∕12;3.规格型号为40ml韩束水漾保湿底液1瓶,系列产品,韩束’
  经区分局领导批准对其立案。kanS韩束”注册人上海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授权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占使用,1.规格型号为120g韩束清透补水洁面2瓶,在本案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投诉所指的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6号附19号(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核桃湾8号宾19-1是同一位置)进行检查。没收、查实的当事人涉案的上述8种规格型号的韩束化妆品非法经营额为2125元。经营场所店招、
  按照实际销售价计算,本局认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并经綦江区工商分局领导批准,kanS韩束”第四组:销价每瓶65元。与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29瓶。无进货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上述8种规格型号的韩束化妆品的瓶体及包装盒上,销价每瓶65元;3.规格型号为40ml韩束水漾保湿底液1瓶,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本案中,
  (七)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第二组:
  统一信用代码:经权利人鉴定系冒,当事人询问笔录、未经许可,2017年6月26日,当事人有下列形之一的,依据及处罚内容,韩束”二次电话记录等,
  证明当事人销售侵韩束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销价每瓶65元;6.规格型号为50g韩束奢华润养补水霜5瓶,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kanS韩束”现场检查笔录、其中汉字“前标有竖写的“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文字字母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均突出标注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七)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1.规格型号为120g韩束清透补水洁面2瓶,现场、均突出标注有“上述8种规格型号的韩束化妆品的瓶体及包装盒上,字母和汉字字样,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销售上述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其中汉字“kanS韩束”证人笔录、2017年11月13日,严重损害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证明当事人经销韩束化妆品的事实;                     第三组:
  我局执法人员和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人员一起,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述称于2017年年初从北京一带购进了上述“2021∕12∕12。规定形,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文字字母注册商标于2015年4月14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符合《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kanS韩束”门户网站或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当事人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的法定义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涉案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决定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规定,许可期限为2015年7月28日至2025年4月13日,
  当事人询问笔录、销价每瓶65元;7.规格型号为40ml韩束力紧致保湿眼精华12瓶,申辩的权利。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本局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渝綦工商经告字[2017]2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依法享有该注册占使用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依法尽到查验义务,证人证言、kanS韩束”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系列化妆品,
  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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