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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区分局关于确认部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进出口证申请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并补报未报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并向公示。对成立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详咨询潼南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工商分局企业个体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也无法联系,且未在注册登记住所经营,重庆进出口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潼南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工商分局报企业清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分局2016年12月15日企业报清单.xls经核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下列企业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直接到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分局确认是否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潼南县万利建材有限公司等333户企业,联系电话: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023-44591423.此公告附件:现将上述未年报且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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