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
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称号。 附件: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金科•集美文苑”等14个项目(见附件1)符合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评价要求,
1.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标识项目名单 2.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称号项目名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7月5日重庆商检原产地证渝建〔2019〕35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第三批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项目授予标识的通知有关单位: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
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有关规定,“润庆•景秀江山一期”项目(见附件2)符合评审要求,
C51/05地块)”、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标识和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 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重庆进出口权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有关规定,
“两江新重庆进出口权悦来组团C分重庆进出口权望江府一期(C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