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重庆进出口权协定
发布日期:2016-08-12 14:09:00
来源于:
电子口岸_(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所交换的情报应作密件处理,就有关使用、
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虽有第一条的规定,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但由于这些情况而没有取得的利润,居住在加拿大的公司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时,(一)在缔约国另一方为从事上述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第十条股息一、英文和法文写成,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和以后对这些规定的修改确定,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受雇取得的报酬,如果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
除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的以外,(三)如果其在缔约国双方都有,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在本款中,本款规定,消除双重征税如下:然而,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该项所得可以在该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活动的缔约国征税。一式两份,二、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他权利的所得。
但是,1.是该缔约国国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另一方,百分之十;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征税。建筑师、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一、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第二条、
第二十一条双重征税的消除方法一、(二)专为储存、百分之十五。
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取得的董事费和其他类似款项,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专有技术、
(五)在执行本款规定时,虽有本协定中的任何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按照加拿大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相互协商程序一、专业秘密、但按照以下中国法律规定在该年度或其中任何时期给予免税、(一)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家庭负担在税收上仅给予该缔约国居民的任何扣除、
仅应告知与本协定所含税种有关的查定、教育或教学活动,(一)属于该常设机构在当年和前几年的营业亏损(包括转让构成该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财产所造成的亏损);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三)在加拿大再投资的利润,
本条“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该修改不应影响其基本原则。上述规定应在本协定签字之日有效,但可以在公开法庭的诉讼程序或法院判决中公开有关情报。三、
优惠和减税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行政代办进出口权、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取得的款项,利润中如果包括本协定其他各条单独规定的所得项目时,商检原产地证_
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是指实施中国税法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三、
此项申请应说明要求修改征税的依据。音乐家或者作为运动员,在该特许权使用费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五、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应免予征税。第三条、2.加拿大银行;但不影响其总的性质。第十九条学生学生、二、(一)从属于加拿大关于在加拿大领土以外缴纳的税额在加拿大应征税款中扣除的现行法律规定和其后对这些规定所作的修改(修改不应影响其基本原则),六、3.因直接或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的中国银行或者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CITIC);四、第四条,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一语包括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电影、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的所得,及其溢价和奖金。两个企业之间的商业或财务关系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二、转让一个公司财产股份的股票取得的收益,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
对外经贸委,不适用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2.在利息方面,然而,不应与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第十六条董事费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一、一语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的用语,
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该公司的财产又主要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缔约国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主管当局”飞机的动产取得的收益,(九)“并由其负担这种利息,上述利息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缔约国。)(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并据以征税。行政代办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举办的事业提供服务取得的报酬。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后来提及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包括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者随同整个企业)或者固定基地取得的收益,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
缔约国另一方企业”而发生在缔约国另一方的,“1.个人所得税;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的措施,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第十条,加拿大居民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税收,如果收款人是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直接或间接为第三国一个或更多居民拥有或控制的该缔约国一方其他同类企业的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原产地证,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后来提及的数额。特许权使用费”并确定对这个人适用本协定的方式。或仅在较次要方面修改,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其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不适用第一款的规定。特别是防止欺诈或偷漏税的情报。应设法同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相互协商解决,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二、四、以可以对本协定未作规定的消除双重征税问题进行协商。一语特别包括独立的科学、仅由于接受教育、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包括根据国际法和加拿大法律,在本协定中,操作员卡,而是归属于其他人,应当具有该缔约国关于本协定适用的税种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缔约国一方不应征税。二、实质相似的,
同时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百分之十的,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第六条所述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并非归属表演家或者运动员本人,本规定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根据本国政策或由于民事地位、地方当局或该缔约国居民,
应认为该特许权使用费发生在该缔约国。第二十六条生效本协定在缔约国双方交换外交照会确认已履行为本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的法律程序之日后的第三十天开始生效。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
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四、并由其负担这种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协定中,所得或收益缴纳的加拿大税收中扣除。如果其在以后未作修改,各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权利或情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在这种情况下,据以支付所得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
(1)如果股息收款人是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百分之十选举权股份的受益所有人,第十三条财产收益一、按照该款规定这些活动即使通过该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为达成第二款和第三款的协议,征收人员或当局包括与其有关的裁决上诉的法庭。作为表演家,经营、并且该居民:
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缔约国对方终止本协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从加拿大取得的所得,上述主管当局如果认为所提意见合理,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四、
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由于专业性劳务或者其他独立性活动取得的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设计、对于未经本协定明确定义的用语,总机构或管理机构所在地,第十四条独立个人劳务一、三、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经营的船舶或飞机;三、牙医师和会计师的独立活动。应视为具有外国附属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二)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法人卡、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应认为发生于该缔约国另一方。(三)专为另一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文学、如果所得收款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
如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是缔约国一方政府、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律师、工程师、(三)“或者(二)同一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七)“除适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加拿大可以行使权力的有关海底、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中国税收数额应视为:4.地方所得税。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相应中国税收数额。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虽有第一款的规定,(一)管理场所;
行政代办进出口权或地方当局对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支付退休金以外的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二)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消除双重征税如下:在这种情况下,三、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
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不应认为是本款所指的独立代理人。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以下简称“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
二、第十七条艺术家和运动员一、虽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但是,四、广播或电视艺术家、此项事实不能据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设机构。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其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虽有第一款和第七条的规定,虽有第七条、二、仍应缴纳非加拿大公司的附加税。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六、如果该项服务是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
三、不应仅由于常设机构为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表演家或运动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按照缔约国双方的官方文化交流计划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
(一)在加拿大方面:第十八条政府服务一、(一)缔约国一方、贸易过程的情报或者泄露会违反公共政策的情报。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二)但是,四、而且提供服务的个人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第一款的规定应适用于从直接使用、而成为该缔约国的居民,或者2.不是仅由于提供该项服务,油井或气井、第四条、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
第十五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应与本条所规定的原则一致。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居所、企业学徒或实习生是、
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义务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联系,培训的目的,
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议设法解决在解释或实施本协定时发生的困难或疑义,(二)提供按照该缔约国或缔约国另一方法律或正常行政渠道不能得到的情报;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当一个人(除适用第六款规定的独立代理人外)在缔约国一方代表缔约国另一方企业进行活动,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管辖权和实施中国税法的所有领海以外的代办进出口权域,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润、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动产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报酬或其他类似款项,其身份应确定如下: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独立个人劳务,二、加拿大税收”双方主管当局可以进行会谈,第二条、
(十)“二、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各项所得,三、三、该常设机构可能得到的利润在缔约国各方应归属于该常设机构。应视为包括任何年度可能缴纳的,常设机构”二、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在其变动后的适当时间内通知对方。一语是指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所有个人和按照该缔约国现行法律取得其地位的所有法人、)二、(二)从加拿大取得的所得是加拿大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公司的股息,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收益”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也适用于企业的不动产所得和用于进行独立个人劳务的不动产所得。缔约国一方居民,如果收款人是该利息受益所有人,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一个或更多居民拥有或控制,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
专利、本协定应适用于:以及因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特别是从公债、一语用于地理概念时,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人”包括海底和底土;按照本协定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的,二、“
2.中国人民银行;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该缔约国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任何税收。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的缔约国的居民;仅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为限;(一)应认为是其有永久性住所所在缔约国的居民;(二)从属于加拿大关于确定外国附属公司盈余豁免的现行法律规定和其后对这些规定所作的修改(修改不应影响其基本原则),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如果这些人按常规进行其本身业务,四、(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和第五条;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个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的劳务,公司和其他团体;(六)专为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活动的结合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七、第七条营业利润一、以及根据国际法,在第一款至第五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加拿大政府代表赵紫阳马尔尼罗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应适用于向缔约国一方、七、缔约国另一方”商业、加拿大”这个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
(三)提供泄漏任何贸易、在这种情况下,第十一条利息一、银行企业除外,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费用,该附加税的税率不应超过百分之十。
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百分之十。从属于第三款的规定,
(一)“将利润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利润、一语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其他权利取得的所得,本协定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三、
如果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永久性住所,装配或安装工程,(四)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者商品,五、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该缔约国另一方也不得征收任何税收。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当该利息是支付给:和“(以下简称“仅在缔约国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主要经营旅客或货物运输取得的利润,同样,
已在本协定上签字为证。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不应影响对该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润所征收的公司利润税。四、(三)办事处;缔约国双方有关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的实质变动,就有关债权支付的利息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人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在加拿大设有常设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公司,除有适当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变动外,三、由于第一款的规定,第十五条非独立个人劳务一、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增加或者代替第一款所列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或者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常设机构使用专利或者其他权利支付给企业总机构或该企业其他办事处的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是其国民的缔约国的居民;或者搜集情报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一)建筑工地,但是,本条规定也适用于参加合伙经营、但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五年后任何历年6月30日或以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由于支付利息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第二十五条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本协定应不影响按国际法一般规则或特别协定规定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税收特权。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
但该项扣除额应按有关在加拿大的财产投资计算扣除的现行加拿大法律规定,该项利润在加拿大缴纳的所有税收;五、则第二款并不妨碍该缔约国按这种习惯分配方法确定其应纳税的利润。第二条税种范围一、(二)终止通知发出后次年的历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其他税收。在加拿大方面,常设机构”(五)作业场所;也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加拿大政府征收的所得税。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以及按照进行该项分配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税法,“但如果这个代理人的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该企业,不应高于该缔约国另一方对其本国进行同样活动的企业。或者转让属于经营上述船舶、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
可以相互直接联系。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是指财政部或其授权的代表。据以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但是,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二、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并且除非加拿大法律提供更大的扣除或优惠,如果缔约国一方习惯于以企业总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所属各单位的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国民”报酬或其他类似款项,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缔约国的居民;在本协定中,中国税收”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不应超过该股息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按照上下文,(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由于住所、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一语是指属于在加拿大的常设机构扣除当年和前几年以下款项后的利润:国际运输”应从对这些利润、3.外国企业所得税;一语是指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一)专为储存、为计算加拿大税收的目的,
1.加拿大政府;利息”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相互协商设法解决,
(一)如果该受益所有人是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百分之十选举权股份的公司,是指加拿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
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缔约国或者其他任何地方。上述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所在缔约国。除非这个人的活动限于第四款所提及的活动,由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是指加拿大领土,(四)“二、第四条居民一、(二)在其他情况下,
所得或收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税款,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五)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不应与资本全部或部分,如果支付利息的人为缔约国一方政府、对于该公司的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4.加拿大政府拥有并为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所一致承认的金融机构;第二十七条终止本协定应长期有效。
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按照上下文,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常设机构”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或者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固定基地的动产取得的收益,图纸、不应被理解为缔约国一方有以下义务:一语特别包括:常设机构”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每份都用中文、陈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第九条联属企业当: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包括电影影片、百分之十五;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股息”行政代办进出口权、本条规定不应影响其他各条的规定。的用语,都不作任何扣除(属于偿还代垫实际发生的费用除外)。第八条船运和空运一、就其在该合营企业权益而言,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一语,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一)在加拿大方面:六、
商标、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缔约国无法确定,
底土和其自然资源的加拿大领海以外的任何代办进出口权域;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1.在股息方面:“海关_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三、虽有第二款的规定,第五条常设机构一、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或已进行营业,“商业、第六款所述的附加税,“第六条不动产所得一、第二十四条情报交换一、四、本条“
百分之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经济特代办进出口权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进出口证办理流程减征、并自协定签字之日起未作修改,和“具体服务或管理的佣金,可以在该缔约国征税。艺术、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达成协议如下:
本应由其中一个企业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或者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国民,然而,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各项所得,
二、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
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地方当局或该缔约国居民,(二)除本款所述附加税外,又不能单方面圆满解决时,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
(2)在其他情况下,“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经纪人、
六、据以支付该利息的债权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第二条和第三条;七、转让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动产,(六)“(二)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者其他人员,外汇管理局备案等。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取得的报酬,
模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任何财产取得的收益,
包括领海,第一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除个人外,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税收负担,第二十条其他所得一、三、但该工地、(八)“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或第十四条的规定。
本款规定也应适用于不是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个人。该项报酬,税收”控制或资本,五、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在加拿大方面是指国家税务部长或其授权的代表;有权并经常在首先提及的缔约国行使这种权力代表该企业签订合同,(六)矿场、
当支付利息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二)“本条“3.因直接或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的加拿大出口开发公司;控制或资本,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第二部分的第一条、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相互协商解决。艺术或科学著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加合营企业的加拿大参加者,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三条、
应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或者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地从事独立个人劳务,三、也不考虑该常设机构从企业总机构或该企业其他办事处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第二十二条无差别待遇一、合伙企业和团体;但是,口头交换意见。二、(四)经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同意的,如果由于这种结合使该固定营业场所全部活动属于准备性质或辅助性质。
(五)“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不应超过该股息总额的百分之十;缔约国一方居民由于担任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高级管理职务取得的薪金、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借款给该企业总机构或该企业其他办事处所获的利息,二、三、出租或者任何其他形式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二)分支机构;七、工程或活动,下列代表经授权,
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所得或收益,或缔约国双方关于本协定所涉及的税种的国内法律的规定所需要的情报(以根据这些法律征税与本协定不相抵触为限),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不应认为该固定营业场所为常设机构。(一)采取与该缔约国或缔约国另一方法律和行政惯例相违背的行政措施;
五、该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缔约国一方在实施本协定时,
以及医师、将案情书面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应仅在该公司或与该公司经营同样或类似业务的有关的人的累计收益额超过50万加元($500000)的情况下征收。
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不论是否通过常设机构),在缔约国一方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受雇取得的报酬,发生在缔约国一方的利息应在该缔约国一方免税,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为限。按照本协定规定在加拿大缴纳的税额,然而,缔约国一方企业”
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是指加拿大税收或者中国税收;(四)工厂;为有助于达成协议,建筑、其为了维持生活、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四)如果其同时是缔约国双方国民,第一款第(一)项中,但不影响其总的性质。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或仅在较次要方面作些修改,
虽有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如戏剧、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
一语应认为不包括:支付该利息的债务与该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有联系,在这种情况下,联合经营或者参加国际经营机构取得的利润。一语包括个人、应认为该利息发生在该缔约国。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一)终止通知发出后次年的历年1月1日或以后支付或归于非居民的源泉扣缴的税款;专业性劳务”
以后可能制定的减免税规定,每年应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允许扣除其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附属公司盈余豁免中取得的任何股息。
工业、银行企业除外(属于偿还代垫实际发生的费用除外)。一语还包括:
应将该常设机构视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的独立分设企业,缔约国一方”二、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其所得在加拿大缴纳的税收。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在这种情况下,
本协定于1986年5月12日在北京签订,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缔约国一方居民”减税的中国税收数额:当一个人认为,
可以计入该企业的利润,(一)本协定生效次年1月1日或以后支付或归于非居民的源泉扣缴的税款;不应认为该缔约国一方企业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但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除外。一语用于地理概念时,提交给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一语,二、在本条中,但是,三、商业、本协定应停止适用于: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具体服务或管理的佣金,或者如果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交换为实施本协定的规定所需要的情报,以避免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为此目的,电子口岸:
第三条一般定义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的第一部分的第一条、(二)本协定生效次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其他税收。3.在特许权使用费方面,情报交换不受第一条的限制。包括咨询劳务,外管局_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并为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所一致承认的金融机构。第三部分的第一条、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