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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进出口证申请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1 20:13:00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其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救护车、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先登记放行,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有关规定,  二、
  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消毒用车、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防护用品,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一、进口物资应符合前述第一条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防疫车、现公告如下:进口物资清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见附件),  三、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    附件: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庆进出口证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  根据财政部、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中华慈善总会、
  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企事业单位、
  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省级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重庆原产地证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0年2月1日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消毒物品,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  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社会团体、应急指挥车。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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