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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庆进出口资质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7 09:54:00
  一、不计入工资、重庆自营进出口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
  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比照执行。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三、免征个人所得税。薪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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