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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工商分局重庆进出口资质关于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的形。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重庆自营进出口渝南川工商经听告字(2018)21号重庆峻岩建材有限公司: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由本局你单位涉嫌提交虚材料取得设立登记一案,你单位提供虚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已终结。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本局拟撤销你单位的设立登记。
  应当予以撤销”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12月24日在本局设立登记时提供的设立登记材料属于虚材料。如果要求举行听证,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联系电话:(023)71415773重庆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川区分局2018年8月20日你单位有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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