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重庆自营进出口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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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
63672120联系传真:对外经贸委,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应加盖单位公章;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操作员卡,400014联系电话:外汇管理重庆进出口权备案等。
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电子口岸_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电子口岸:63672120附件:海关_
逾期不予受理。外管重庆进出口权_//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原产地证,重庆市渝中重庆进出口证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商检原产地证_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4年7月14日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法人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在市质监总站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