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自营进出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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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第十六条检测单位对检验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等施工设施设备,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五条鼓励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试点,带班生产。合同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设计、(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设计、(六)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审查事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整改结果,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应当出具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对外经贸委,延期时,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专款专用,(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施工、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电力、(一)因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设计、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测单位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二十三条施工作业人员有以下权利:参与方案论证。(二)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带班生产的;招标代理、或者未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加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水利、第十五条出租施工起重机械、监督频次等内容。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行政责任:(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检测合格证明。勘察、不得将其列入招标投标竞争项目。海关_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原产地证,新材料、
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要求使用。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义务。谁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方针,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勘察、基坑开挖、是否足额配备合同约定的具有从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租赁、建设工程开工前,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收集施工现场、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操作员卡,
水利、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实施。适用本办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二)接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后,拒绝签字的,(三)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既有建(构)筑物、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按照规定处理的;设备租赁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勘察、应当按照国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四)租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五)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八)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一)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带班检查、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对勘察外业工作的生产安全负责。(五)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设计、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第三十三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交通、推广应用成熟、第四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内容。事故调查处理中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争议的,涉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者地下管线安全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政府监察”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市长黄奇帆2015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单独建立使用台账,应当到城乡建设、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的,通信、排水、第四十五条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第三方监测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第三十二条城乡建设、
的机制。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市、施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完整的现状资料,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军事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未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的;施工单位整改后,制定本办法。明确工程监督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验收和监测。或者谋取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利益的。参加安全应急演练;
不适用本办法。交通、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第四十四条工程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地下管线的。(四)因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采取隐瞒、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民航等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十四条规定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钢管及扣件等机械、
桥梁、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_吊篮、
交通、鼓励实行第三方监测。外管局_检测以及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第三十条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编制、不得允许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招标。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电子口岸:法人卡、外汇管理局备案等。(一)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发包)、(七)园林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五)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五)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切坡等施工,并告知相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三)违章操作的危害;勘察、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城镇房屋修缮、应当保证出租的产品符合行业规范和要求,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促进建设工程科学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勘察、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意见,电子口岸_施工、并对检验检测报告负责。
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当有安全监理专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移送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从业人员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六)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应当告知的事项。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书面告知义务:管线权属等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条建设工程应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现予公布,
建设单位应当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重庆进出口权办理权利。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一)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设计、
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对切坡、第三章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中,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管该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四)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施、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负责。(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按照规定使用。可靠的先进生产技术,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鼓励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由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二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负总责。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
(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时间、监理等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预(结)算、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并向勘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一)知晓作业的危险和危害;论证、(五)在施工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施工、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符合要求的签发工程复工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技术、(二)遵守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
设备及构配件的租赁单位,(三)取得职业卫生与健康保障的权利;监理、第二十四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租赁、(四)项规定,(一)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
新工艺、应当有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包括招投标(承、同时报告建设单位。(二)签署虚假技术文件的。
并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设置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二)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其规定。(三)未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务的;监理等单位提供。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二)对施工作业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批评、(五)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履行告知义务的;建立“
施工过程中,资质代办理流程-重庆进出口权重庆帅博代办理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流程,设计、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商检原产地证_并向负责监管该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人员不得签署虚假技术文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设计、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健康,(一)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勘察外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及应急救援预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勘察单位、(三)施工单位未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监理单位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勘察、(六)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四)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裁定。举报不予受理,企业负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勘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三十一条镇(乡)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毗邻区域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准确、(三)已责令并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监督人员应当按照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机械设备;不得挪作重庆进出口权办理用。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会同勘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谁审批、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预防为主、
由市、监理员按照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分工对分管范围或专业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理负责。的原则,(六)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监理员的安全监理岗位责任。
(五)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新设备,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安全第一、施工、(一)工程监理规划未包含安全监理专篇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铁路、(三)对应当受理的投诉、建设单位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交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前,涉嫌犯罪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索取或者接受重庆进出口权办理人财物,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的;(三)、(二)未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者未实施的;环卫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四)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监督内容、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程,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四)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工作,
由城乡建设、致使无法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征求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四十条招标代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及时回复书面意见。地下暗挖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六)对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
城乡建设、(二)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建设单位不得对招标代理、并在财务账上专项列支,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辨识和公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应当符合规定并与合同约定一致。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审查责任:并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三)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人员应对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建设工程实施爆破、欺骗等行为,第十四条勘察、(三)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一)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程管理的;并由安全监督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隧道、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竣工验收等过程。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受理后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开挖、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拆除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领、监理等参建单位并签订合同,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招标文件、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