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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进出口证申请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9日
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
  由我局立案的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物管公司、
  依据《公司法》、”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如果有陈述、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登记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视为放弃此权利,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逾期未提出的,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局拟对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9月14日附件4户听证告知公司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登记号登记地址1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233003951000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香山二路11号附2号24-42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233000207174重庆市忠县忠州镇新华支路6号附3号第五层3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500233000006540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路1C14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500233000443577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中路8号附13号
  你单位有陈述、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我局通过对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实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七条规定,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由、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无法直接、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或以电话及重庆工商红盾网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重庆自营进出口重庆葳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居委会、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之规定,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且未办理注销登记。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重庆紫贵投资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重庆盛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聚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终结。”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辩意见,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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