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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重庆自营进出口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4日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取消。《重庆市人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代办进出口权决定》(渝府发〔2018〕39号)等规定,为便于区县局和各单位准确掌握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现将调整后完整代办进出口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工作,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代办进出口权通知渝工商发〔2018〕32号各区县局、按照《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公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代办进出口权通知》(渝府办发〔2016〕126号)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代办进出口权决定》(国发〔2018〕28号)、公开)1.附件1_本次调整代办进出口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2018年9月).xls2.附件2_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9月).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9月14日(信息公开属:请遵照执行。
  现对我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项见附件1)。深入推进落实“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经征求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编办、附件:市法制办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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